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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指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规范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验收工作,确保系统建设符 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满足用户的实际使用需要,同时保障系统质量和安全,特制定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二、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工作。 
    三、指引对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的资料验收、设备安装质量检查、技术验收(监控)、技术验收(标准卡口)和技术验收(人脸卡口)提出了各个细项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并符合《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的要求。 
    四、指引明确和细化了验收检查的内容,通过对系统质量的检查和评估,保证系统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验收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五、指引确定了验收标准和结果,包括验收合格标准、验收不合格标准等,保证验收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流程 
    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由建设单位发起委托。 
    二、提交《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委托申请表》至省协会(见附件一)。 
    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会参加人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责任人、检测单位责任人和技术专家。 
    四、应准备验收资料,包括《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表》(见附件二)中资料审查表中要求的全部资料。 
    五、根据验收会议议程召开验收会议(见附件三)。 

    第三章 基本要求 
    一、系统验收会应在施工现场或项目所在地组织召开,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系统验收组下设施工验收组、技术验收组和资料审查组。 
    三、验收组中技术专家由广东省智慧安防专家库中抽取,且人数不应低于验收组总人数的 50%。专家组成员不应少于 3 人,且为单数;1000 万元以上系统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应少于 5 人;2000万元以上系统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应少于 7 人;不利于验收公正性的人员不得参加系统验收组。 
    四、验收过程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按照项目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测试。 
    五、安全技术防范项目的验收要求必须保障项目的安全可靠性,确保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的安全防范效果。 
    六、项目验收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将验收结果与验收标准进行对比,确保项目能够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 
    七、在进行项目验收的过程中,应该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八、验收过程中需要对每个阶段的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检查结果、测试结果、评审意见等,以备后续审查和管理。 
    九、在进行项目验收的过程中,应该合理利用资源,避免浪费,提高验收效率。 
    十、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项目存在问题,应该及时整改, 保证项目能够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 
    十一、检查细项的材料或功能完全满足本文件细项验收要求的视为合格;该检查项的材料或功能部分满足本文件验收细项要求的(>50%),视为基本合格; 该检查项的材料或功能缺失,或大部分不满足本文件关于细项验收要求的(<50%),视为不合格。 
    十二、验收组应对系统质量做出客观、公正的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验收通过的系统,验收组可在验收结论中提出建议或整改意见;验收基本通过或不通过的系统,验收组应在验收结论中明确指出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第四章 资料验收 
    一、设计任务书 
    需要检查设计任务书中的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期限、经费来源和分配、技术要求、验收标准等内容是否齐全、明确、准确。 
    二、合同(或协议书) 
    需要检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签署、项目管理方式、进度计划、质量控制要求、验收标准、风险防范措施、服务保障等内容齐全,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三、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意见 
    需要检查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意见中对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的分析、整改落实意见、评估和论证是否合理、可靠。评审机构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评审机构的组成人员是否专业、齐备。评审资料中的专家评审意见(含整改意见)、专家名单、评审组织机构资格说明等是否齐全。 
    四、通过初步设计方案论证的整改落实意见 
    需要检查整改落实意见是否对初步设计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调查,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情况是否如期完成,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消除。 
    五、正式设计方案和相关图纸 
    需要检查设计方案和相关图纸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合同(或 协议书)的要求,设计方案中是否对技术方案、系统架构、设备选型、施工组织、安全保障、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规划,图纸是否满足规范和标准要求。 
    六、系统试运行报告 
    需要检查试运行报告中的试运行范围、内容、时间、结果和评价是否真实、准确、客观,试运行的条件和方法是否符合要求,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和完善。 
    七、竣工报告 
    需要检查竣工报告中的项目情况、竣工日期、技术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评价等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书)的要求,是否满足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 
    八、初验报告(含三方测试报告) 
    需要检查初验合格并出具初验报告。三方测试报告检测内容全面,并且有明确的检验通过与不通过结论,通过的基本性能和质量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不通过的检测项目是否整改和回归检测通过。 
    九、隐蔽工程系统随工验收单 
    检查隐蔽工程系统随工验收单的检查内容是否齐全,包括:施工内容、验收情况、需整改问题、照片记录、验收人员签字、日期等。 
    十、系统决算报告 
    需要检查决算报告中的项目经费的分配、使用、结余、结算等情况是否符合合同(或协议书)的要求,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决算依据、计算方法、范围、标准等是否合理、可靠。 
    十一、系统检测报告 
    需要检查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报告中对系统进行的性能、功能、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检测结果和评价是否真实、准确、可靠,检测方法、标准、要求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十二、前端设备建档证明材料 
    需检查前端设备建档材料中的设备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安装位置、网络接入等信息是否全面。 
    十三、监理报告 
    需要检查监理报告中对系统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情况和评价是否全面、客观、准确,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监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十四、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说明及日常维护) 
    需要检查使用说明书是否全面、详细、清晰、易懂,对系统的构成、性能、使用方法、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是否符合用户的需求和实际使用情况。 
    十五、相关图纸绘制规范要求 
    需要检查相关图纸的绘制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图纸的符号、标记、比例、尺寸等是否准确、标准、规范,是否符合系统的实际情况和要求。重点检查图纸是否齐全,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例、总平面图、系统图、传输路由图、监控中心布局图、设备器材平面布局图、安装大样图等。
     
    第五章 设备安装质量检查 
    一、前端设备 
    1、安装位置(方向) 
    前端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该根据项目要求和场地实际情况来选择,确保能够有效地覆盖监控区域。 
    前端设备的安装方向应该与监控区域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相匹配,确保能够获取清晰、稳定的图像和信息。 
    2、安装质量(工艺) 
    前端设备的安装应该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 
    前端设备的安装应该符合工艺要求,包括固定方式、接线方式、封装防护、防雷、接地、防漏电等。 
    设备的封装防护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如设备安装在户外应具有防水、防尘、防腐蚀等能力,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3、线缆连接 
    前端设备的线缆连接应该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连接稳定可靠。 
    前端设备的线缆连接应该进行充分测试和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传输数据和信息。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电缆与其他设施物品的摩擦、损伤等,确保电缆安装牢固可靠。 
    设备固定应结实可靠,如安装在墙上,应该使用合适的膨胀螺栓进行固定,安装在天花板上应该使用天花板专用的安装扣件进行固定。 
    电缆敷设,不宜在地面弯曲或跨越其他管线,同时应避免同一走向的电缆排列过于密集,以免互相影响。 
    应确保接口安装牢固,不能出现接触不良、脱落等情况。 
    4、防雷与接地 
    检测接地电阻、查看防雷装置、接地导线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通电 
    应对终端设备进行通电测试,确保设备的电源供应、开关、指示灯、控制器等各项功能正常。同时,还应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漏电等安全隐患。 
    二、控制室终端设备 
    1、操作台、机架 
    操作台和机架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如操作台高度、机架深度、空调散热等。操作台和机架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突出物或棱角。 
    2、控制设备安装 
    控制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备厂家的要求和标准。设备安装牢固可靠,防止设备震动、摇晃等影响运行。 
    3、开关、按钮 
    开关和按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安装位置合理,使用灵活、稳定。开关和按钮的编号、功能应符合控制室设备平面图和接线图的要求。 
    4、机柜、设备接地 
    机柜和设备应接地可靠,接地工艺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导线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导线质量应合格。 
    5、接地电阻 
    控制室终端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如 GB50168《建筑物电气设备安装系统验收规范》。 
    6、机架电缆线扎及标识 
    机架内的电缆线应整齐、有序,线缆扎带应牢固可靠。电缆线应标识(标签)清晰、准确,标识内容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7、电源引入线缆标识 
    电源引入线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应标识清晰、准确。电源引入线缆应牢固可靠,防止线缆老化、损坏等。 
    8、通电 
    在验收过程中,应对终端设备进行通电测试,确保设备的电源供应、开关、指示灯、控制器等各项功能正常。同时,还应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漏电、过电等安全隐患。
     
    第六章 技术验收(监控) 
    一、基本要求 
    1、系统主要技术性能 
    系统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根据设计任务书、深化设计文件和合同等文件确定,并在逐项检查中进行复核。 
    重点检查时钟同步校正功能是否正常,能否自动对时、同步校正,确保设备时间准确无误。 
    2、设备配置 
    设备配置的检查应包括设备数量、型号及安装部位的检查。 
    监控摄像头的数量和位置要符合项目设计方案,并且能够有效地监控到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3、主要技防产品、设备的质量保证 
    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安防产品和设备要具有相关的质量保证证书和检测报告。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且能够及时响应客户的技术支持和故障处理请求。 
    所有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且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和维护。 
    4、备用供电 
    系统供电的检查应包括系统主电源形式及供电模式。当配置备用电源时,应检查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功能和应急供电时间(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后备不少于 8h,断电开启的出入口控制点后备 48h)。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备用供电装置,并且能够在停电等突发情况下继续运行一段时间。 
    备用供电装置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并且具有足够的容量和稳定性,能够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5、系统集成功能 
    应检查系统架构、集成联网方式、存储管理模式、边界安全管控措施等;应检查重要软硬件及关键路由的冗余设置;应检查安全防范管理平台软件功能。 
    视频监控系统的集成功能应符合项目要求,并且能够实现相关的功能。 
    集成功能应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保证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精度。 
    集成功能的操作界面应简洁明了,易于操作和管理。 
    二、报警系统 
    应检查系统的探测、防拆、设置、操作等功能;探测功能的检查应包括对入侵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角度、探测范围等。 
    1、误、漏报警,报警检查 
    应检查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装置的报警响应时间;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误报警和漏报警的检测机制,能够对报警信息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 
    系统应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息,并且报警信息应具有足够的清晰度和准确性,能够帮助用户进行有效的应对和处理。 
    报警检查功能应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保证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精度。报警检查的操作界面应简洁明了,易于操作和管理。 
    2、系统布、撤防,报警显示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布、撤防功能,并且能够快速响应用户的操作指令。 
    3、联动功能 
    当有声音和(或)图像复核要求时,应检查现场声音和(或)图像与报警事件的对应关系、采集范围和效果。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联动功能,能够与其他安防设备进行协同工作。 
    联动功能应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快速响应,并且具有自动化处理能力。 
    4、直接或间接联网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直接或间接联网功能,能够实现对远程地点的视频监控和数据传输。网络传输应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并且能够保护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三、电视监控 
    1、主要技术指标 
    应检查视频监控系统的分辨率、帧率、灰度等级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项目要求,并且在不同光照条件下具有足够的清晰度和色彩还原度。 
    应检查系统的图像质量、信息存储时间等。 
    应检查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指标应符合项目要求,并且能够长时间运行稳定并且不会出现系统崩溃、死机等问题。 
    2、系统结构与配置 
    视频监控系统的结构和配置应符合项目设计方案,并且能够满足项目的监控需求。 
    系统的设备数量、位置、网络连接等配置应符合项目要求,并且能够有效地监控到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3、图像质量 
    视频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并且在监控过程中能够保持良好的清晰度和稳定性,主观评价不低于 4 级。 
    系统应具备自动调节图像亮度、对比度等参数的功能,以适应不同光照条件下的监控需求。 
    4、图像存储与回放 
    系统至少满足 30 天(存储时间查看设计说明)的图像存储,通过该录像回放抽查,并观察图像是否清晰流畅,是否有存储断点等问题。 
    5、操作与控制 
    应检查用户权限管理、操作与运行日志管理、设备管理等管理功能。 
    应检查系统的采集、监视、远程控制、记录与回放功能。 
    当系统具有视频/音频智能分析功能时,应检查智能分析功能的实际效果。 
    视频监控系统的操作界面应简洁明了,易于操作和管理。 
    系统应具备多种操作和控制方式,包括本地和远程控制等,以方便用户进行管理和操作。 
    6、字符标识,电梯厢摄像机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字符标识功能,能够在视频中标识出关键信息。 
    电梯厢摄像机应能够实时监控电梯内的情况,并且能够捕捉到所有重要的细节和信息,以保障电梯安全。 
    7、时钟同步校正功能 
    检查时钟同步校正功能是否正常,能否自动对时、同步校正,确保设备时间准确无误。 
    8、重要场所设计 
    对于重要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更加严格的设计要求,包括对系统设备、网络、数据传输等方面的要求。 
    系统应根据重要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考虑到场所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要求,应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四、电视监控(移动监控)(按验收表检查) 
    五、出入口控制 
    1、系统功能 
    应检查系统的识读方式、受控区划分、出入权限设置与执行机构的控制等功能;应检查系统(包括相关部件或线缆)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和配置,并与系统的安全等级相适应;应根据建筑物消防要求,现场模拟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检查系统的应急疏散功能。 
    系统应能够识别合法的门禁卡或指纹,并进行快速准确的验证和比对。 
    系统应能够自动记录进出人员或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实现存储和查询。 
    系统应能够实现门禁控制、闸机控制、车辆道闸控制等功能,并能对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处理。 
    系统应具备远程控制和管理的功能,并支持数据传输和数据备份。 
    2、存储信息与控制 
    系统应能自动记录进出人员或车辆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部门、进出时间、进出门禁名称、进出方式等。 
    系统应能存储和管理这些信息,并能够方便地进行查询和统计。 
    3、楼宇对讲 
    系统应能实现楼宇内的对讲功能,包括门禁对讲、安防对讲等。 
    对讲功能应该清晰可听,语音传输稳定,对讲接口应该易于操作。 
    4、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 
    检查监控摄像头、车牌识别系统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包括检查设备是否能够正常启动、联网、录像、识别等功能。检查车辆进出记录等数据的存储情况,检查系统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包括检查是否能够准确地识别异常情况并进行报警,例如车辆进出异常、闯入报警等。 
    5、联网报警 
    系统应能与其他安防设备或系统进行联网,比如与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等。 
    系统应支持联动报警功能,当发生异常情况时,能自动触发报警,同时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 
    六、巡查 
    1、数据显示、归档、查询、打印 
    系统应能实时显示巡更人员的巡逻路线和巡逻记录。 
    系统应能实现数据归档、存储和管理,支持快速查询和统计。 
    系统应能实现数据打印,包括巡更记录、巡更路线图等。 
    2、即时报警 
    系统应能实时检测巡更人员的异常情况,比如迟到、漏巡、异常情况等。 
    当出现异常情况时,系统应能及时报警,同时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包括自动通知相关人员或部门。 
    七、控制室 
    1、通讯联络 
    系统应能实现控制室与各个监控点之间的快速通讯,包括语音通话、视频通话、文字通信等多种方式。 
    系统应能实现控制室与外部其他部门或单位的快速联络,包括电话、网络、短信等多种方式。 
    2、自身防范 
    系统应具备自身防范能力,比如门禁控制、内外视频监控等。 
    系统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破坏等能力。 
    系统应具备备份和恢复数据的能力。 
    3、雷电防护 
    系统应具备有效的雷电防护措施,确保控制室及其中的设备能够在雷电天气下正常运行。 
    系统应进行有效的接地和防护措施,防止雷电冲击造成的设备损坏或安全隐患。
     
    第七章 技术验收(标准车辆卡口) 
    一、基本要求 
    与技术验收(监控)要求相同。 
    二、基本功能 
    1、车辆捕获功能 
    检查车辆进入卡口时是否能够被捕获到,确保设备能够准确识别车辆,捕获率≥99%。 
    2、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车头) 
    检查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是否正常运作,能否准确识别车牌号码,识别准确率白天≥95%,夜间≥90%。 
    3、布控车辆过车报警功能 
    模拟布控车辆通过卡口时间与系统报警时间比较,应≤8s,最长时间≤15s。 
    4、动态图像记录与图像质量 
    检查卡口设备是否能够动态记录车辆进出卡口的图像,图像质量是否清晰,图像质量≥5 级。 
    5、数据存储时间 
    检查设备是否能够将捕获到的车辆信息存储到设备内部或者外部存储设备中,车辆图像≥90 天;车辆信息≥1 年;布/撤控信息及报警信息≥3 年,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6、断点续传功能 
    查看检测报告。 
    7、物理/虚拟线圈触发功能切换 
    查看检测报告。 
    8、车辆布控/撤控功能 
    检查设备是否能够对布控车辆进行管理,包括布控、撤控等操作。 
    9、防篡改功能 
    检查设备是否具备防篡改功能,能否确保车辆信息不被篡改。 
    10、速度测定功能 
    检查卡口设备是否能够测定车辆行驶速度,有车速显示。 
    11、开箱联动报警功能 
    检查设备是否具备开箱联动报警功能,能否及时发出报警信息。 
    12、查询统计功能 
    检查车辆查询功能是否正常,能否根据时间、车牌号、车型等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准确无误。检查统计功能是否正常,能否统计车流量、车型比例等信息,统计结果准确无误。 
    三、系统功能 
    1、故障自检功能 
    检查故障自检功能是否正常,能否自动检测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报警。 
    2、时钟同步校正功能 
    检查时钟同步校正功能是否正常,能否自动对时、同步校正,确保设备时间准确无误。
     
    第八章 技术验收(人脸卡口) 
    一、基本要求 
    与技术验收(监控)要求相同。 
    二、基本功能 
    1、抓拍区域限定 
    查看抓拍区域是否失焦,确保抓拍区域的覆盖率和有效性,需要验证抓拍区域的实际情况和设置是否与规划相符。检查抓拍区域的照明和背景环境是否满足人脸抓拍要求,比如避免强光和背光等情况。 
    2、人脸抓拍功能 
    确认人脸抓拍的准确率和响应速度,需要进行测试和评估。 
    检查人脸抓拍设备的安装位置和角度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抓拍要求。 
    检查人脸抓拍设备的清洁和维护情况,确保影响抓拍质量的因素被消除。 
    3、人脸对比功能 
    验证 1:1 比对、1:N 检索和 n:N 库与库比对功能的准确率和响应速度。 
    检查人脸识别算法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具有较高的准确率和稳定性。 
    检查识别结果的显示和输出是否正确,是否符合预期。 
    4、人脸库注册功能 
    验证静态人像库注册、实时视频抓拍人像库注册和离线视频抓拍人像库注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检查人脸库的管理和维护情况,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关注名单人脸布控/撤控功能 
    确认布控/撤控功能的准确性和响应速度。 
    检查布控/撤控功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较高的准确率和稳定性。 
    6、关注对象人脸告警功能 
    验证关注对象人脸告警功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检查告警设置的灵敏度和准确率,是否具有较低的误报率和较高的漏报率。 
    验证告警功能的响应速度和稳定性,是否能及时发出警报和通知。 
    三、统计功能 
    1、人脸检索功能 
    包括按时间、地点、抓拍设备等条件进行查询和筛选抓拍到的人脸图像的功能。 
    2、人脸布控查询功能 
    包括按时间、地点、布控人员等条件进行查询和筛选布控任务的功能。 
    3、人脸告警查询功能 
    包括按时间、地点、告警类型等条件进行查询和筛选告警记录的功能。 
    4、统计功能 
    包括对人脸抓拍图像和告警记录进行数量统计和分析的功能,可以提供多种统计报表和图表。 
    四、系统性能 
    1、人脸布控告警性 
    人脸布控告警性能核对第三方检测报告,非监视名单误报率不超过 5%时,监视名单漏报率不大于 5%。 
    2、人脸图片存储时间 
    查看存储记录,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一、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委托申请表




    附件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表














    附件三、验收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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